恋爱期间送的房子分手后能要回吗(恋爱分手后要回转账案例)

不觉间已近不惑之年的小丽至今仍然单身,最近去医院体检时又被确诊患上了癌症。孤身在上海这座城市,望着漆黑的夜空,小丽感觉自己的人生陷入了绝望。

然而之前做生意时结识的男子小林突然闯入了她的生活,在这段最暗无天日的岁月里给予了她生活与精神上莫大的帮助与安慰,不久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

小丽的癌症慢慢得到了控制,人生貌似慢慢重回正轨。小丽把绝境中出现的小林视作生命中的救星,对其也是极其信任。为了帮助小林做生意资金周转,小丽先后抵押了自己的两套房产为其贷款598万元,房产抵押等一应手续都是由小林代办。后来两人因为对借款一事无法达成一致而心生嫌隙,结束了同居生活。

小丽为了要回款项,一纸诉状将小林告上了法庭。但是二审下来竟驳回了小丽的全部诉讼请求。难道恋爱中的借款真的要不回来吗?

我们知道法律上成立借贷关系需要要满足以下2个条件:

借贷合意款项交付

所谓借贷合意就是双方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体现在证据上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微信、短信、邮件、录音、证人证言等其他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

所谓款项交付就是要有钱款交付给对方的证据,最直接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

而在小丽的案件中,也许是对小林的过分信任,也许是缺乏基本的意识,没有要求小林立下任何字据,甚至没有任何微信等记录可以佐证,无法证明借贷合意。

贷款手续全权委托给了小林办理,而小林有心无心的控制往来资金流水不着痕迹的转出资金,甚至是通过小丽的账户直接取现,导致后期极难认定借款的款项交付。

你可以以信赖与恋爱为由,放松对自身财产的保护,借出财产不留下任何字据,但没有证据的话同样无法强求法律帮你要回财产。

恋爱固然是美好的,但如果不能修成正果,或者有些人恋爱本就居心叵测,往往恋爱时曾有多甜蜜,分手时就有多苦涩;如果还有金钱上的纠纷,恋爱时曾有多信任,分手时就有多心凉。

律师提醒:

恋爱中的经济往来同样要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对于大额的往来款一定要签署相应的协议或者书面凭证,以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通话记录等为辅证,避免人财两空的结局。简单来讲就是:留有记录。

另一方面,这场历时一年多的案件终以小丽败诉而结尾,一年多的内心煎熬、五万元的法院受理费、五千元的保全费、二十万元起底的律师费付诸流水。在委托律师维权时,合适的律师也很关键,打官司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选项。考虑所有可能的方式,综合各种方式的成本与收益,才能做出最优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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