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元红包女友嫌少分手男子起诉(女子分手后上法庭讨彩礼)

沾钱的事往谁都是一地鸡毛,慎重!

我是男的,一分钱都舍不得为女友投入的不建议继续交往。但如果女的经常性的主动要求男的买买买,那明显就是借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因为真正爱你的男人在日常接触中你一定是可以通过各种事情感觉得到的,不一定是体现在为你买买上,而真正爱你的女人也会考虑男人的实际经济情况,不会给他增加压力和猜疑。希望男人们不要太计较多为对方花一点钱,但也要提高警惕,预防被渣女騙,女人们也不要抱着不纯的目的与男人交往,因为所有你恶意欠下的债(情债或钱债)最终都会以不同方式和途径在不同机缘下反噬到你自己或你家人身上的。天道好轮回,因果饶过谁!

我有过,直接不见面,啥事也没有。我也遇到过这种人,,花了三万左右。当时我处于事业低谷。之后没太多钱,就和我分手。分手以后,我每个月收入比较高了,找我想复合,直接拒了。这要遇到个脾气暴躁的好不好此女小命都没了。好可怕,所以女人真的要智慧,不能怪男人。现在不再是给不起彩礼,而且谈个恋爱花销也费不起哈[捂脸][捂脸][捂脸]。6.1万就只有4个月,谈恋爱致富,厉害。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这种男人我一点都不同情。男士头脑要清醒啊,结婚前这么花很可能打水漂了[捂脸][捂脸]。4个月花了六万也是个狠人。感觉女人的一辈子都在跟别人比,只要不让别人比下去,管他什么是价值,什么是感情。现实中这种女人太多了,往往你只是一个备胎而已!男人开始太大方,不感恩的人会得寸进尺。唉这就是人性的悲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怎么跟这种女人谈恋爱呢,一开始就错了。我倒是愿意给你买东西,只是不能谈婚论嫁[害羞]。其实这情况社会不少我们这就有一个也是离婚的然后冤大头还真不少只不过都是各取所需而已。唉!怎就这么遇人不淑呢,四个月内的赠予超6万且已超出正常能力,傻啊!大哥来相亲的,老妹儿来挣钱的,哈哈,什么物件儿啊。法院这么判以后所有人都会效仿,给社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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