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皮筋送螃蟹”,监管需利剑

近日,江苏连云港的李女士买了5只螃蟹,45元一斤。回家后,李女士从螃蟹腿上拆下的皮筋竟有半斤重。折算下来,皮筋就值25元。摊贩回应:螃蟹上的皮筋都是养殖户绑上去的,所以商户们也只能这样卖。(9月20日《北京晨报》)每到秋风起时螃蟹便成为爆款商品,而对螃蟹上皮筋太多导致螃蟹斤两注水的抱怨也就随之而来,从未缺席,甚至比新闻中李女士的5只螃蟹半斤皮筋还夸张的案例也不少见,让一些买家无奈调侃“哪里是买螃蟹,分明就是买皮筋送螃蟹,这么说像是自己赚了,但好歹心理好过些。”这种自我安慰式的调侃充斥着的是消费者无可奈何的郁闷。然而真正是无可奈何吗?螃蟹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怎么可能成为监管的盲区。一些工商部门认为目前我国并没有对过度包装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不好监管,这显然有些说不通。给一斤螃蟹绑上半斤皮筋,只是过度包装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笔者认为消费者用远超螃蟹价值的金钱买来的商品已经有失公平交易的准则,算是缺斤短两、强制交易的行为了。若一些商户以商品从养殖户批发来就是如此,那么商户作为这一层交易的消费者,同样有权利进行投诉,而商家长久以来的听之任之,则是这其中有着一个利益链条将双方都串联起来,消费者最终只好为这利益买单了。养殖户和商家的利益链条让螃蟹市场长期处于一种恶劣状态,监管的缺位则是导致市场乱象的间接推手。任何一个市场仅仅想要靠商家的“诚信”来规范市场行为都是不可能的。工商管理部门亟需对被“潜规则”的螃蟹市场亮剑,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别再拿“法律规定盲区”当借口造成“执法盲区”了。(文/江海英)

(文章来源:中国水产养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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